许北方宪政道路

2011年5月29日星期日

江平、贺卫方:中国法治的困境与突破

江平、贺卫方:中国法治的困境与突破: "
主持人张千帆:我在其它高校看到过今晚这种场面,但在北大还是第一次看到,足见今天这几位学者的魅力。欢迎大家来到“宪政讲坛”第二期,第一期是在今年3月进行的,但是学校不批准教室场地,我们的通知也做得不很到位,效果不甚好。中间4月就停了一次,因为要等法学院这个场地,今天终于等到了。我不肯定这是不是凯原法学楼开张之后的第一次大型学术活动,我们要感谢北大法学院为我们提供了这么好的场地。



为了补偿中间停办一次,我们这次请出了“超强阵容”。我们的主讲人是一位德高望重、众所周知、所以也不需要我介绍的长者,他现在年逾八旬,但是振臂一呼,振聋发聩,每个人都能听得见他洪亮而悦耳的声音。网上是这么概括他的经历:他是一个曾经为救国理想和言论自由而牺牲了一条腿的青年,一个曾经在陋室中为孩子编制毛线衣的父亲,一个循循善诱、诲人不倦的导师,一个为法治中国建设奔走呼号的社会实践者。




对于和中国社会一起经历了82年沧桑的他,命运似乎确实有点捉弄人,所有的幸运和厄运都集中在他身上。50年代初他被政府选派为留苏学生,这在当时看来应该是幸运的。听说他还和当时担任莫斯科大学团委书记的戈尔巴乔夫同志共同工作过,大家可以向他求证一下。1959年以全优成绩毕业以后回国报效,一年之后就在轰轰烈烈的反右斗争中被打成首批右派,这显然是不幸的,此后历经了22年的磨难。78年,他重新回到政法大学讲坛;88年起担任法大校长,但是没过两年时间就出于众所周知的原因“被辞职”了。不过许多人认为他“是永远的校长,是法大的精神符号”。




我想他不仅是中国政法大学的精神符号,也是整个中国法学界的精神符号。他,就是今天坐在大家面前的江平先生。今天两位评议人也是大名鼎鼎的中青年学者,一位是《洪范评论》执行主编梁治平教授,一位是我们北大自己的、只属于北大的贺卫方教授。




中国法治走过30年,经历了很多坎坷。30年过后,我们走到了十字路口,似乎有点迷失方向。中国法治遇到什么障碍?如何突破这些障碍?下面有请江平先生给我们讲解。




主讲人江平:应该说到北大是很惶恐的,因为前两天在开会的时候千帆教授说希望我到北大来做个报告。我说实在现在精力不够了,身体也不太好了。恐怕做这个讲座撑不下来了。我说能不能够搞一个座谈,两三个人对话很好。他说可以啊。今天我一看又不一样,我是主讲人,两个是评论人。有点“上当”的感觉。




对于北大还是很仰慕,不仅仰慕,应该说我也算是北大的前身燕京大学的,每次走到这看到伯牙塔有点感慨万分,有点感觉我的家园失去了。因为燕京的人一直呼吁恢复燕园,但是现在看来不太可能。燕园要恢复了北大怎么办,再回到红楼去是不可能了。




所以这些历史的现实我记得司徒雷登在故去的时候有一个愿望,希望能把他的骨灰埋在燕园,我也为此呼吁过。但是最后得到的答复就是毛泽东不是说了嘛:“再见了,司徒雷登!”现在你怎么又回来呢?所以放在燕园也不太可能。最后只能够放在杭州他的出生点。这点也是一个遗憾。其实我觉得司徒雷登终身为中国的教育努力奋斗,他所一生创造的燕京大学终究为中国培养了许多人才,我们还是应当感谢他,应当纪念他。




今天让我讲宪法的问题,我坦率说来是外行,因为大家知道我是搞民法的,我是搞私法的。由一个说私法的人来讲宪法显然是有点不太合适。但是我这个人在研究私法的过程中我深深感觉到私法是一个国家法律的基础,没有对于私权神圣的保障,一个文明的社会就不可能存在。但是话说回来了私法之所以能够得到存在,也必须由一个宪法更大范围内的保护,或者说在中国这么长的时间内几千年,中国的私权主要是受到公权力的侵犯。因此没有宪法的完善,没有宪政的实现,恐怕中国要实现现代化也是不可能的。




我记得在20多年前,当初在七届人大的时候,当时就是讨论两个法,一个是叫做人民代表法,一个是人民监督法。这两个法起草了经过20年之后《代表法》很快通过了,但是《监督法》却是困难重重。后来也通过了,但是我发现这个《监督法》跟原来我们所设想的一些内容好像退步了不少。我记得当时《监督法》考虑一个问题就是宪法监督的问题,谁来实现宪法监督。




当时有两个方案,一个是在中国设立宪法委员会,一个是在中国设立宪法法院。那么这两个意见考虑的结果比较多的人趋向认为在中国设立宪法法院还是太早,或者宪法法院还是不太可能在中国实现。因为你要搞这个宪法法院那谁来宪法法院的院长呢?党的领导跟宪法法院又怎么来平衡它们之间的关系。这个问题是不太好解决。




而当时觉得搞一个宪法委员会还是有可能的。因为你想我们如果在全国人大下面设立一个宪法委员会,涉及到违宪的问题由他来监督审查,那应该说在现有体制下并不是太费力的。但是我们看到后来的监督法这两个方案都没有了,我们的宪法监督还是通过我们原来所说的人大常委会来实现宪法监督。这样的话,宪法监督实际上就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下面一个局级的机构先来审核涉及到违宪的问题,至于程序那还是投入人大常委会的程序来完成。所以应该说从这个角度来看我是很失望的,也就是说我们的监督没有向前进一步,还在原地踏步。




前一段我们也看到中国对于宪法诉讼也出现了一些新的情况。从山东的学生提起诉讼,现在法院把它定为是宪法诉讼,所以人们对于宪法诉讼谈得越来越多。其实宪法诉讼和宪法监督是一个事物的两个方面,既然有了宪法监督,就有了宪法的诉讼问题。后来我们也听说中央有一个同志不提宪法诉讼,而且明确提出来以后涉及到宪法诉讼的问题都不要有书或者有研究的成果。这样的话人们又存在一个糊涂了,我们研究宪法,我们研究宪法的诉讼,但是我们现在不许提宪法诉讼。




为什么我对这个事情特别敏感呢?因为我认识一位苏州大学很有名的行政法的教授杨海坤,有一次开会他跟我说我写了一本宪法诉讼的书,而且我写完了也印刷了,也印完了,书也出来了。但是得到了一个通知不许提宪法诉讼,所以你这本书不能够出版。他说不出版那就算了吧。我是作者能不能给我一份呢。他说现在上面有命令,书都要销毁,因此不能够给你一本。他也感到很尴尬。既然宪法能够提,宪政也可以来讨论,宪法的诉讼却不能够来提。




这样的话我们就面临一个问题,这个宪法的权利怎么保障呢?宪法的权利很重要的一个保障方式它要通过诉讼的形式来权利。如果我们连诉讼都没有,我们怎么能够寻求保障的道路呢,我们只通过一个比较空的宪政的机构去提出,真正能够审查你这个违宪的案件几乎是没有多少,可能是在全国人大那得到支持,得到批准的。所以我们可以看到涉及到宪法权利的救济的手段,最现实的是宪法诉讼。




我在那次纪念蔡骏建的会议上我也谈到这个问题,我说当初在1987年的时候,讨论到民法通则颁布了一周年在一个纪念会上,当时陶西进同志提出一个问题,他说中国现在有了民法,有了民事 诉讼法,有了刑法,有了刑事诉讼法,但是我们现在就缺的是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而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在我们国家是非常薄弱的,所以他建议我们下一步的立法应该抓住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所以王汉宾就提出来他说陶老提出这个问题很重要,我们要研究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但是我们没有经验可寻,我们自己这在方面的研究也很差,所以他建议先成立一个行政立法研究小组。当时因为我是中国政法大学的副校长,而且当时我们学校的行政法的力量比较强,所以这样的话就搞了一个行政立法研究组。在行政立法研究组开始的时候,陶西进同志是坚持主张搞一个行政法大纲。而我们研究了一段之后觉得行政法大纲是很难搞得,你想把我们现在各个领域里面的行政权力用一个行政实体法把它概括起来那是很难的。所以我们当时研究能不能按照民法的办法用诉讼法来促进实体法。大家觉得这个办法不错啊,我们中国有的时候就需要通过诉讼法来促进实体法。




你比如说计划生育我们没有什么法,但是如果我们有了一个诉讼程序可以来告计划生育的机构,那就会促进这个计划生育机构来完善它的实体法。我们把这个想法和陶老和法工委汇报他们都很赞成,所以行政诉讼法就有了。最后我们通过行政诉讼法促进了行政实体法的完善。所以后来我们搞了十年的行政立法纲要等等,应该说这是一个很好的思路。今天对我们来说我们仍然希望通过行政诉讼进一步发展到宪法的诉讼,通过宪法诉讼能促进宪政的落实。也就是说没有权利的救济就没有权利的本身,这一条我们看得很清楚。行政法告诉一个很重要的理念,就是没有权利的救济,就没有权利的本身。如果我们连权利救济手段都没有,我们怎么能够保障我们的宪法的权利得到实现呢。我们宪法许多权利还是落空的。比如说我们的言论自由,我们的新闻自由,我们的出版自由、结社自由,甚至到了已经通过的游行示威法没有任何救济手段,现在没有公安部门批准你照样游行。公安部门想管也管不住。




可是呢,你救济手段呢?我能不能够通过宪法来保护我的权利呢?没有。所以这一条我们应该非常明确在我们的心目中。最近,我看到深圳市一个报道,深圳市公安部门为了很快要召开的大运会的安全,公布了一个办法。这个办法就是在深圳市对于社会治安有高度危险的人进行严格的控制。把他区分为17种人。这17种人总共有八万人,这八万人要勒令离开深圳市。这个消息一出来很多法学界的人也好,律师也好,其他的人在报纸上发表不同的意见。我也觉得这个做法是很欠妥的。




我最早教的是罗马法,罗马法里面有一个“人格减等”的制度,所谓人格减等跟民事权利的剥夺还不是一回事,我们知道在法国民法里原来有民事权利的死亡,把民事权利全部剥夺了,那不就跟死了差不多吗。因为民事权利都没有了,他还有什么生存的空间呢。在罗马法里面奴隶可能他没有民事权利,但是自由人他完全可以人格减等,如果你有不名誉行为,如果你有按照现在说法对社会造成严重危险的人,可以人格减等。人格减等以后许多职业他不能从事。你像政府官员,或者其他的一些都不能够担任。这不是一个人格减等的制度吗。现在也有人说这不就是公民的三六九等,宪法上写的很清楚公民是平等的,但是到了这个城市里面由于你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不一样,给你区分为不同的人等。




又回到印度的贱民制度,公民也可以分为若干等。这种制度一实行之后,我看到下面紧接着在惠州市和东莞市发生恐慌了,因为这八万人不能在深圳生存了,他就要离开深圳了,离开深圳到哪去呢。他可能还不太愿意回乡,他当然往周围的城市去了。那往周围的城市就跑惠州去了,跑东莞去了。这样的话,我们国家如果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这一套这样的制度,我可以把危险推到周边的城市,周围的城市安全谁来管?显然这个制度一出现之后,周边的城市也会相应来制订一些政策。他也会制订一些对社会有比较大的危险的人采取法律上的抵制行为。这样下去的话中国就太危险了。




可是我们报纸上说了这么多反对的意见,今天我看到一个消息,深圳市的副市长兼公安局长还是表示这个制度还要坚持实行。那么我们有什么办法能够来制止他们呢?我们有什么办法能够在中国说来最先改革的地方却实行了最落后的办法,我们去用宪法的手段去抵制它呢。我们没有宪政和宪法的诉讼,我们没法提起诉讼。我们顶多又是像原来的三个博士对于孙志刚案件那些上书常委会。常委会如果明智一点可能自己就把收容审查条例给撤销了,给废除了,但是如果他不明智呢,我们还是没有手段。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说我们手中确实需要解决这个问题。




我去年曾经在报上说过中国法治“大倒退”,我说完网上出现之后,很多人跟我说表示支持。我想北大的学生肯定也会支持。中国法治确实面临一个倒退的局面,我常常说中国的法治是有进步有退步,但是总的来说是近两步退一步还是在前进,但是我可以说最近我们是退两步进一步了,我们是退为主了。这个就是一个很可怕的现象。如果这个时间长期存下去,那我们法治就很危险。




我想大家可能也很关心李庄的案件,他下个月就要出来了。在聚会上我就常常关心这个问题,我说到底李庄出来之后会说什么话呢。他在二审的时候说过我服罪,我认罪,然后在出厅的时候他又大喊我有话要说,又没让他说,那么他这些话会不会在以后某种场合中来说明这个问题呢。如果真的在二审的时候,他当初不得已而服罪,或者是由于某种原因他自己感觉到受了欺骗,他在临走的时候又大喊他有话要说,那这个法庭应该继续开庭,让他再继续说。你又不让他说,你又给他判了刑,那他现在要说应该是合情合理的。那么一审判了刑以后,后来又搞了一个漏罪,又要漏罪判刑。这就是很难使人理解了。




我想我们对于李庄并不是为了他个人,我跟李庄并不认识,对他没有多大的本人好感,但是我为了律师这个职业觉得有必要说话。如果我们一个律师都处在这种状态下,这个国家还有什么民主可言呢?律师都是时刻感觉到我是在刑事责任的危险下来进行一些辩护的话,那怎么行呢?




最先有一个记者来采访我,对于李庄案件的看法。我说对于李庄的问题我不太了解,他给我看了一个材料。当初对李庄是两个罪名来起诉的。一个是合同诈骗,欺诈。再有一个就是伪证罪。后来我们看到头一个罪名,也就是说新的罪名比原来更重的罪名取消了,没有再提出。从这点来说检察机关也算实事求是。那么现在只剩下一个伪证罪了。伪证罪严格说来,我觉得这个伪证罪应该是更多强调疏证罪,确实他确确实实伪造了一个文件那你还好说,现在伪证的是什么呢?是口头的证据。而口头证据又没有让证人来出庭。第一次的伪证罪涉及到的那个姓宫,以眼色来指示人家翻供,这就是个很玄妙的问题。当时的被告全部都是在公安人员在场的情况下见的面,怎么可能做伪证呢。而现在这一次所说的伪证居然还是吸毒犯,而我们这个吸毒犯本身他的心理状态就是很不稳定的。而且吸毒犯他所指证的究竟是一个借款的伪证,还是一个投资款的伪证呢,里面也有说不太清楚的地方。那像这种情况下为什么不能够换证人出庭呢。像西方国家辩护人和控告人对证人做交叉询问,这样的话以表示它的公证啊。所以我们可以看出在这个问题上,最后检察院撤诉了。这是很英明的吧,至少说明它是在尊重法治的表现。




有人几次问这个案子究竟是法律的原因撤诉呢,还是政治的原因撤诉。我说我不太了解,我这个人也没有通天的关系。但是从我本人来看,我觉得这个案子应该说既有法律上的胜利,又有群众舆论上支持的胜利。因为我们从法律上来看,法律的漏洞太大,如果检察院再继续这样一种办法,它在法律面前是站不住脚的。政治方面原因有没有?我觉得也有。这就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时机,这一次对于李庄漏罪再次提起诉讼,绝对在许多人的心目中觉得欲加之罪何患无穷,因为一个人已经判刑了,你又要他的身上加一点罪那还不容易啊,他也可以说他对我的案例里边也做了伪证,从动机上来说也可以减轻自己的罪过,所以这次的漏罪的提起诉讼,应该说失去了民心,失去了律师界的民心,失去了法律界得民心,也失去了中国许多普普通通老百姓的心。




也可以说我们的领导人也要思考思考,在现在中东危机还在继续存在,还在扩大,从利比亚闹到叙利亚,闹到中东许多地方不得安宁,这个风波会不会继续蔓延,这个问题要思考。如果确实老百姓意见比较大,有些聚会再有一些动作知道不知道,为什么在一个普普通通的律师身上给他穷追不舍,抓了不放,非要置之死地,这就不合适。我觉得作为政治家他要思考这个问题。




我们还有一个问题就是出路,我觉得在中国现在情况下,影响到我们法治建设有两个最根本的矛盾。这两个矛盾一个就是稳定压倒一切论,第二个就是中国情况特殊论。蔡骏建同志在他的文章里面明确提出两个凡是,新时代的两个凡是。就是指这两个凡是。一个是稳定压到一切,凡是影响稳定的都要不行,第二个就是中国情况特殊。我也在不同的情况讲到过这两个凡是。你想想看,中国开始改革开放的时候,我们改革开放是首先的,发展是硬道理。但是现在我们提了稳定是压倒一切的,这个口号的改变我不知道由来有些什么,但是至少有一条说来很明显的讲话的重点发生了变化。当然发展是硬道理,严格说来也有不准确的地方。所以后来我们改成了科学发展。这也对。你不能盲目的来发展,你不能破坏资源的来发展。




但是你不要忘了如果现在我们提的是稳定压倒一切,那这里面就有了人治的嫌疑,因为什么是稳定?我们没有“稳定法”,没有给稳定作出一个界限,到什么情况是破坏稳定,我们的稳定都是由当地的党政机关一把手负责人来决定是不是影响了稳定。就像现在的深圳一样,现在深圳说八万人住在这影响稳定,那就是稳定压倒一切,这八万人就要离开深圳,不能在这居住。可是这个稳定是人治因素主要作用。如果我们人治确定什么是稳定,什么是不稳定,甚至一个政法委员,甚至一个公安局他就能确定是稳定还是不稳定,那中国又是走向了人治的道路,又退向了人治。这是一个很大的可怕的现象。




我记得有一个报上发表了一个文章,讲到有一个法院做出一个判决,判决已经生效了,现在要执行了。但是当地的政法部门说稳定压倒一切,你现在这么个做法老百姓有意见,不稳定啊。不一定就推迟执行,所以一个法院的判决都可以因为稳定压倒一切而推迟执行,一个法律也可以因为稳定压倒一切而不生效,那这样的话稳定就在法治之上了。所以我说再多强调的稳定也不能够压倒法治,压倒宪政,法治和宪政是至高无上的,不能以任何理由来破坏它。




我想我们在讲到中国情况特殊论的时候也应该认识这个问题。严格说来哪个国家都有它自己的特殊情况,连一个澳门都有它特殊的情况。你能说澳门的法律与法治没有它的特殊点呢。它的法律当然跟葡萄牙本土的法律不一样。香港的普通法跟英国的普通法大大不一样了。那是因为考虑到香港自己的本土国情。但是我们不要忘掉,我们所讲的法治应该有三个角度,也就是我们所讲的法律既是一个制度,又是一个方法,而且它也是一个理念。说它是制度,当然很明显我们一个法律就是一个制度,我们的法律制度从某种角度上来说,我们的法律制度跟西方国家那是很大的不同,我们的土地制度,我们的其他情况都不太一样。外国有承包责任制吗,外国有集体所有吗?没有。所以从具体制度来说绝对是有每个国家的不同点。但是我从方法角度来说就不一样了。美国人爱讲方法,到美国学习法律,你一个课堂讨论,讨论完了之后你要问老师你的看法是什么,老师说我没看法。我教你的只是方法。因为方法是永远不变的。而法律的制度随着时代的变化,它会随时发生变化。在这一点来说,学习方法某种意义来说比学习制度更重要。




但是我们不要忘了法律还有一个理念,这个法律作为理念来说就应该包含一个共同的准则。我想我们讲了法律它的自由也好,民主也好,我们讲的人权也好,我们讲的公平正义也好,这都是人类共同追求的目标。一个法律如果没有公平正义还叫什么法律啊,如果我们法律本身的民族自由人权都不讲的话,我们还叫什么法律啊。所以在这一点上来说我们一定要看到法律作为它的理念来说它有很多的共性,而这些共性是不能够被人类所抹杀,而且也不能以强调一个国家自己所特有的民族特点来把共性抹杀,这是不行的。




我们现在跟过去不一样了,现在我们已经是生活在一个世界范围内,中国跟各个国家来往更多了,我们把原来的阶级斗争也以我们现在的理解,法律来加以纠正和改变,所以这个共同的理念是不能够改变的。我想,我们要完善我们的法治和宪政,我们有很多其他的可以做的。




你比如说怎么能够使我们国家的党政权力更好的完善,这个题目完全可以来做啊。我们现在不仅是党政不分,而且很多是以党的机构来行使政府的权力,这是很可怕的。我们说现在实行了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或者在我们的各个机构里面都实行党委领导下的行政负责制,这些是不是就是社会主义的特征呢。我常说我在莫斯科大学学习的时候,莫斯科大学就是一个校长,它的党委只是机关党委性质,只负责发展党员和教育党员。它没有领导一个学校的职能。那你说它不是一个社会主义国家吗?你能说在当时很多的社会主义国家实行了这样的一种机制,它就不是社会主义国家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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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储安平可以这样公开批评政府

当年储安平可以这样公开批评政府: "







当年储安平可以自己在上海办《观察》周刊,可以这样写文章,直截了当的批评南京国民政府:


“若从历史的眼光看,这个前后统治了中国20年的政府,实实在在耽误了中国的国运,它阻碍了中国的进步。而其一切过失之中,本文作者认为现政权最大最不能宽恕的罪恶,就是由于它的缺德的统治,大大的促成了中国人民道德的堕落。在这个政府的作风和统治之下,一切不守法的、不道德的、没有良心人格的人,都比一般奉公守法洁身自好的人,容易生活下去。在这个政府的作风和治理下,除了极少数坚贞的人物,仍能保持他们的人品、意趣和工作理想之外,大多数人都已趋于取巧、投机、幸进、不守信用、不负责任、不讲公道、强凶霸道、为劣作恶。在这种混乱的情形之下,大家已失去了生活的目标,失去了努力的自信,失去了一切崇高的理想,结果是人的品格愈降愈低,社会的风气愈来愈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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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5月6日星期五

“因税之名”的《大宪章》

税收促成了《大宪章》的形成,而蕴涵于《大宪章》之中不断发展的种种宪政理念,又帮助了后世宪政观念及原则的形成。
  “无代表,不纳税”
在美国首都华盛顿,游客只要稍微留意,就会在这里的车牌号码的下方看到“NO TAXATION WITHOUT REPRESENTATION”(“无代表,不纳税”)这句话。这句话颇有来头,它曾经是美国独立战争时的革命口号,北美的人民最初就是在这句口号的引领下,掀起了反抗英帝国殖民统治的浪潮并最终获得了独立。但是,由于在美国联邦宪法分权制衡理念的影响下,联邦宪法的制度设计使身为美国首都的华盛顿并不属于任何一个州——它是一块为美国联邦政府独立使用的土地,以至于居住在这里的公民至今没有投票权。所以,这句话现如今依然是哥伦比亚特区的人们争取国会代表权和投票权的口号。这句口号并不是美国人所创造的,它最早形成于英国,其形成历史可以追溯到英国历史上有名的宪法性文件——《大宪章》(Magna Carta)。
  《大宪章》的形成历史
位于华盛顿的美国国家资料馆内珍贵文献不计其数,前来慕名参观的游客众多。排起长队,等候进入馆内的人们都希望有机会看看这些重要的历史文件。在展馆中,美国的立国文件《独立宣言》和《美国宪法》无疑是最引人注目的珍贵文献,世界各地的游客也大多聚集在它们的周围。其实,馆内还有一份非常值得注意的珍贵文件——英国《大宪章》1297年抄本。虽然作为英国宪政基石的《大宪章》在今日的实际法律效用已经很小,它却仍然是英国法律的一部分,令美国人骄傲的美国宪法也是起源于它的。正是从《大宪章》开始,曾拥有绝对权威的王权应受法律限制、应尊重司法过程、平民应当享受政治权利和自由等这些基本的宪政观念和原则发生发展,并惠及后世。
《大宪章》的形成过程漫长,充满了博弈和妥协。1066年,诺曼底大公威廉征服了英格兰,成为英王威廉一世。就当时的欧洲而言,英格兰的王权已算是最有力的。但是在封建时代的英国,王室权力并非全由英王享有,而是由教皇、英王和贵族所分享,贵族一直是能够抗衡王权的势力,王室权力自身的膨胀欲与藐视一切的权力威仪让英王与贵族之间一直存在种种冲突。1215年,英王约翰在与法国的作战中连续失利,为了保证自己军事行动的财力支持,约翰利用手中的权力大大地提升了税率,这引起贵族不满。贵族们与英王的矛盾达到了顶峰,贵族们聚集起来商议要抵制王权的滥用,保卫自身利益。1215年6月10日,英国的一部分有着地位和影响力的男爵冲进了伦敦,他们强迫英王约翰同意保障贵族权利的男爵法案,并于4天后在温莎堡的流水草地强迫其签署并颁布了保障贵族与骑士利益的《大宪章》。此后,《大宪章》经历了增删修订,1297年英王爱德华一世发布了最后一次修订的《大宪章》。它在国王与贵族利益博弈的过程中发挥了越来越大的作用。
《大宪章》在近世的影响
从上述《大宪章》的历史形成过程,我们可以看出,贵族们无法忍受英王滥征税负的行为是《大宪章》形成的导火索,贵族们说国王征税要有限度,要有民意的许可,大宪章中的很多条款都体现了这一点。例如《大宪章》第12章“除非得我们王国参议会之共识,在我们王国内不得要求免服兵役税或贡助,例外只有为赎还我们本人(笔者注:指被俘时),为王长子之封爵士仪式与王长女的一次嫁礼。后三项之个别总额不得超过合理的数目。关于伦敦城市所提之贡助亦然。”[根据台湾辅仁大学雷敦和(Edmund Ryden)教授的译本]。就此而言,税收与宪政之间关系密切。贺卫方曾在《税收奠定宪政基础》一文中提出了税收对于宪政形成的重要影响,他说“《大宪章》本身具有明显的封建背景,但是,它却逐渐演变为英国的第一个宪法文件。它昭示了代议制民主和现代法治的一些基本准则:未经纳税阶层同意的征税是非法的;纳税的标准必须由纳税人的代表决定;国家财政预算及其支出要受到代表的审查和同意。由这些代表所组成的大会议后来成为近代议会。一直到美国独立战争时,那句响亮的口号也与《大宪章》有着密切的关联——“无代表,不纳税!”。
其实,税收与宪政的关系,不仅法学家注意到了,经济学家也已经留意到了。陈志武在《金融是什么》的文章中说:“国库钱越多、朝廷银库越满,国王、皇帝肯定能专制,而且也会更专制,因为他们不需要靠老百姓的钱养着;相反,越是朝廷欠债累累的国家,其国王、政府就必然要依赖老百姓交税、有求于百姓,这最终能制约国王的权力、促进民主与规则的发展。如哈佛大学教授理查德·派普斯(Richard Pipes)在《财产与自由》(《Property and Freedom》)中所说,之所以民主法治能在英国兴起,就是因为在英国皇家把土地权逐步卖掉之后,国王不得不每年与掌握征税权的议会交涉。就像在当初美国一样,一旦国家负债累累,而老百姓又不得不交税的时候,连那些本来不关心政治的公民也不得不关心政府的权力、自己的权利,交税是提醒公民权利、感受政府权力的最具体方式。不需要征税也能自己富有的君主或者政府,其制度必会走向专制。”,继而他指出“或许,负债、债券市场、征税、纳税人,这都是民主宪政的砖瓦。”
《大宪章》是在“因税之名”的政治博弈背景下出现的,由于它在英国历史上尤其是法制史的地位上十分重要,无论是在当时的英国还是在后世的环球范围内,研究和解释《大宪章》的法律家众多,他们都从《大宪章》中汲取营养和推演原则,不断地从《大宪章》中寻找法律及政治的智慧。我国的近代大学者梁启超在《新民说》(1902 年)中曾经注意过英国的政治制度,他认为由于英国政府征税,因此人民必须为自己的权利奋斗。他说﹕“吾国今日所最要者,在使一国中大多数人知立宪,希望立宪,且相率以要求立宪。若果能尔尔乎,则彼英人在昔常有‘权利请愿’之举,有‘不出付议士不纳租税’之格言,真可谓惟一正当之手段,惟一正当之武器也。”由此可见,梁启超也受到了《大宪章》的影响。
曾用“法律是一门艺术,在一个人能够获得对他的认识之前,需要长期的学习和实践”与英王詹姆斯一世论辩,使英国的司法为职业法律家所垄断的柯克大法官本人就是一位《大宪章》的杰出研究者,他甚至认为英国国会和法制全部来自《大宪章》。当《大宪章》为人所知并经历了进一步的发展后,它不再仅仅是贵族们限制王权的工具,同样也成为了司法限制贵族权力(议会主权)的工具,它是对王权和贵族权力平等保护的契约,它赋予了法院,法官(职业法律家)以专业理性审查议会立法是否正确的权力。当人们质疑法院确认议会立法的正确性的权力时,面对已经使王权低头的议会主权,柯克大法官说:大宪章之内没有什么至高无上的权力("Magna Carta is such a fellow, that he will have no sovereign."),这句话也可作为《大宪章》促进宪政形成的注释。
可见,税收促成了《大宪章》的形成,而蕴涵于《大宪章》之中,不断发展的种种宪政理念又帮助了后世宪政观念及原则的形成。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大宪章》正是税收与宪政的连接点。

2011年5月4日星期三

礼拜悟道

没人可以按照一个假设不存在真理的方式生活,不管我们宣称自己相信什么。但是我们未必要问:什么是真理?
这是个有点奇怪的场景:当耶稣受难之前,当地权力最大的人、看上去可以决定耶稣生死的人、罗马帝国在犹太行省的执政官彼拉多,向罪犯身份的耶稣问了这个问题。执行审判的掌权者向一个被控死罪的囚犯问道:真理是什么呢?
彼拉多又进了衙门,叫耶稣来,对他说,你是犹太人的王吗?
耶稣回答说,这话是你自己说的,还是别人论我对你说的呢?
彼拉多说,我岂是犹太人呢?你本国的人和祭司长,把你交给我。你作了什么事呢?
耶稣回答说,我的国不属这世界。我的国若属这世界,我的臣仆必要争战,使我不至于被交给犹太人。只是我的国不属这世界。
彼拉多就对他说,这样,你是王吗?耶稣回答说,你说我是王。我为此而生,也为此来到世间,特为给真理作见证。凡属真理的人,就听我的话。
彼拉多说,真理是什么呢?说了这话,又出来到犹太人那里,对他们说,我查不出他有什么罪来。
(约翰福音18章)
彼拉多没有等待耶稣的回答。或许是因为他意识到了,这个问题太根本,答案直接指向一个人信仰的核心。仅仅靠理性,没法判断对方的答案是对是错。这是个信仰问题。
真理是什么?不管具体答案是什么,都包含了问题本身。谁期待对方的回答,是不合乎真理的谬误?谁期待真理的定义,本身不合真理?任何一个定义,都需要用更基本更底层的概念来解释相对上层的概念。解释加法,需要借助更基本的数字的概念。解释言论自由,需要借助更基本的言论的概念和自由的概念。“真理”的定义,没法借助真理以外的更基本的概念来界定,除了上帝。
耶稣确实给出了他对真理的定义,不过不是在彼拉多问他的那个场合。
耶稣向天父祷告说:“求你用真理使他们成圣。你的道就是真理。”
Sanctify them by the truth; your word is truth.
(约翰福音17章)
上帝的道(the word)又是什么?
太初有道,道与神同在,道就是神。
这道太初与神同在。
万物是借着他造的。凡被造的,没有一样不是借着他造的。

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充充满满的有恩典有真理。我们也见过他的荣光,正是父独生子的荣光。
(约翰福音1章)
这里说的“道成了肉身住在我们中间”的这位,指的是耶稣。而耶稣的本质,是上帝的道,也就是真理。
耶稣本人确定了这一点。他说:“我就是道路,真理,生命。若不借着我。没有人能到父那里去。”(约翰福音14章)
真理超越物质,真理超越这个宇宙,因为真理来自于创造这个宇宙的造物主。没有这个宇宙的时候,已经有了真理。
真理不仅仅是关于物质,更是关于是非善恶。真理包含了道德原则,因为上帝的道包含了道德原则。
真理是神的道,神的道成了肉身。真理在世间的终极体现,是一个有血有肉有经历的人。真理不是抽象概念,不是说说而已的空谈,而是与实践和行动不可分的。而爱真理的人,没有总不按照真理行的。
真理,必然是可以实践的。因为上帝的道,和上帝掌控的现实必然是相符的。
真理是永恒不变的,因为上帝是永恒不变的。真理也是绝对的,因为上帝是绝对的。
耶稣说:你们若常常遵守我的道,就真是我的门徒。你们必晓得真理,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约翰福音8章)

2011年5月1日星期日

许北方发表2011.5.1致劳工同胞书

兄弟姐妹们:
今天又是一个春光明媚的五月第一天,为纪念历史上给留下这个光辉的日子,我一如既往的和我的兄弟姐妹们在一起,我们一同回顾过去展望未来。
时光冉冉,1886年5月1日,芝加哥的216816名工人为争取实行八小时工作制而举行大罢工的汽笛的声响仿佛至今还环绕在我们的耳边。工人激昂“八小时之歌”的声音仿佛还回荡的历史的上空: “我们要把世界变个样,我们厌倦了白白的辛劳,光得到仅能糊口的工饷,从没有时间让我们去思考。我们要闻闻花香,我们要晒晒太阳,我们相信:上帝只允许八小时工作日。我们从船坞、车间和工厂,召集了我们的队伍,争取八小时工作,八小时休息,八小时归自己!”歌声唱出了工人的心声,唱出了全世界劳动者的共同愿望。
同唱这一首歌,工人挽起手团结的力量改变了当年工人的命运,如今我们已经看到许许多多国家的工人已经有了自己工会的保护,工会是工人团结形成的,是劳工自己的保护组织,工人在也不会受资本家的压迫和剥削。在工会的保护下,工人抬头挺胸,理直气壮工作,他们快乐有尊严的劳动,获得有保障体面的报酬。
我们再把目光放到我们先辈生长的土地,我们的祖国。工人起早贪黑工作一生,盖起了高楼大厦,可却买不起栖身的一间房,过度的加班的劳动,当我们身患疾病时却得不到应有的医疗保障,当辛劳一生闭上双眼的时候,那寸方小木匣的安放都要付出昂贵的代价,让九泉之下都不得安宁。相比之下那些强取豪夺的资本家,那些官商勾结起来的利益集团,他们活着侵占着巨大的财富,住着宫殿式的豪宅,死后更是象帝王一样建造更大壮观的陵墓,一直想流传千秋万代。
兄弟姐妹们:年复一日的辛勤劳动你们是否思考过,你们是否获得了应得的劳动价值和尊严,你们是否获得了幸福和快乐,你们是否在一个公平,公正,法制的环境有安全保障放心的工作。
如果我们的兄弟姐妹都能回答:“是,很满意现状”,那应该祝福你们,要维护你取得的成就,保护你的幸福和快乐。如果你们回答:“我们遭到剥削,我们的权利被践踏,我们得不到公平公正的法律保障---”。那就让我和我们团结工会所有的成员都会感到我们身上责任的重大,在我们眼前面临着艰巨的任务,使命感呼唤着我们,我们是世上普普通通的一员,每一个人都是微不足道的一个分子,在那些团结的利益集团面前我们更显渺小,生活中常常象蚂蚁一样被践踏,而呻吟的声音都是那样微微弱弱。但如果团结起来,我们的力量就是巨大的。每股力量集聚在一起就能排山倒海,我们每个人就会变成巨人一样强大而有尊严。
国际歌只要唱起总能给人以力量!但记住还有一首:“山连着山,海连着海,我们手挽起手,团结起来所有困难都在我们脚下”。这更是我们团结的精神基础。
美国先辈们如此开创了人类劳工史伟大的篇章,我们这一代中国人也要如此继往开来,开创中华民族命运的新时代。
现在我们所处的环境中都深知,我们身处独裁专制混乱强权的危机之中。我们的国家许许多多的有识之士在为走向宪政与独裁专制进行着战斗,对手是野蛮无赖的暴力恐惧;国家的经济被利益集团的官僚和财阀所垄断和劫持,国家和民族的利益被出卖,原因是有一些人道德败坏变得贪婪和不负责任而肆意妄为,但更为重要的是我们作为一个整体民族的一员在事关我们每个人利益权利上的失语和沉默。
今天我们面对危机和重重的生活压力困难,每个人是否需要应该改变这一切都时候了,是否需要应对新时代争取尊严和权利的准备时候了,是否做好成为团结工会的一员一同挽起手来互帮互助时候了。
今天我要对那些正在失去家园,失去工作,没有社会医疗、孩子得不到学校教育的兄弟姐妹说,你们面临着很多严峻生活的压力,为此也更需要团结互助,因为要战胜恐惧就要选择了坚强的希望,摒弃了无奈的懦弱而就应选择团结。
我们团结互助工会每一步都仅仅是刚刚开始,借用《圣经》的话说,“上帝安慰我们,不只要我们享受安慰,我们也要做安慰的使者”这就是说我们每个人都应成为互帮互助的使者,团结友爱可以战胜一切困难,上帝也必赐福与我们。
放弃懦弱的时代已经到来了。我们要为民族作出更好的选择,我们要担当起正义的责任,我们要捍卫上帝赋予我们每个人以平等和自由的权利,我们每个人手挽手尽全力去追求幸福的机会。
我今天也深深感谢那些为劳工一直争取权利的同仁们,我们深知伟大从来不是上天赐予的,伟大需要点滴的努力赢得。需要善良和良知,需要高尚道德品质约束,在这获取伟大的征途中需要坚韧不拔的毅力和坚强勇敢的精神,走在这条荆棘的道路上不适合胆怯之人和贪婪富贵欺诈之人、或者单单追求名利之人。这条路是勇于承担风险者之路,是脚踏实地的干家、开创者之路。在这奋斗之中有一些人会名留青史,但还有更多的人会默默无闻地工作奉献着,这些人是伟大的基石,是我们团结力量的支柱。
兄弟姐妹们:我们的自豪,尊严与荣耀来自一个非常简单的前提,那就是争取和捍卫,“一切全靠我们自己”。两百多年前,它在西方一个著名的宣言中得以高度的概括:“我们认为以下真理不言而喻,人生来平等,造物主赐与他们以下不可剥夺的权利:生命、自由和对幸福的追求。”
让我们为安全劳动,公平,公正的报酬,为体面的劳动尊严,为阳光普照下的宪政制度,为幸福快乐安逸的生活而团结起来。

许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