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北方宪政道路

2017年8月28日星期一

民国与满洲国建交历史

1940年8月31日,日本国与民国政府缔结了《中日基本关系条约》。1940年12月10日,汪精卫派特使、外交部长徐良到满洲国首都新京,向溥仪递交“国书”,开始“国交”。1941年1月和8月,满洲国与民国政府互派“大使”。1942年春,汪精卫访问满洲国,发表演讲时说:“我们昔日为同胞,今日仍为同胞,他日更为同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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